电瓶车撞到人但检查后无碍,电瓶到人但检需承担检查费、车撞查没误工费及财产损失赔偿。事处双方无异议且后果不严重,电瓶到人但检可协商处理,车撞查没若存在财产损害,事处需赔偿相应的电瓶到人但检财产损失。
一、车撞查没电瓶车撞到人但检查没事怎处理
电瓶车撞到人但检查后没事的事处,处理方式相对明确:
1.责任人需要承担被撞者的电瓶到人但检检查费用以及因检查而产生的误工费,若存在财产损害,车撞查没还需赔偿相应的事处财产损失。在事故发生后,电瓶到人但检若双方对事故情况无争议,车撞查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事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本案中,由于被撞者检查后并未受伤,因此双方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双方协商时,应确保赔偿项目和金额合理合法,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若协商不成,或事故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及时报警并寻求交警部门的协助。
二、电瓶车撞到人调解不成解决办法
1.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双方就损害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根据法律规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若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在调解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尽力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但若双方分歧过大,调解难以继续,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当事人可以依据调解终结书及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判决。
律师在线提醒,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要注意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
